《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批前公示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二十六条、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>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现将《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开征询意见。
公示日期为30日(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意见,公众通过来信、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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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主要内容
为更好的指导衡阳市燃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,合理安排各类燃气设施,编制本专项规划。
一、规划范围
衡阳市中心城区(包括蒸湘区、珠晖区、雁峰区、石鼓区)。
二、规划期限
规划期限分为:近期2021-2025年,中期2026年-2030年,远期2031年-2035年。
三、编制依据
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主席令[2019]第二十九号);
2)《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;
3)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行)》(自然资源部2020.11)
4)《湖南省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技术导则》(湘建城〔2012〕53号)
5)《湖南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点》(湘建规〔2017〕58号)
6)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GB 50289-2016
7)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-2014 (2018 年版)
8)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 GB50028-2006 (2020 年版);
9)《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》(2020 年);
10) 其它相关的规范、标准、文件。
四、主要内容
(一)规划内容为燃气场站、管线设施:主要为3座天然气门站、10处调压站、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、44.7km次高压管线、552.6km中压管线。
(二)规划目标:
形成石鼓、珠晖、雁峰3处管输气源(门站)、1个环外环线的次高压大环网(辅以10处次高压-中压调压站)的天然气格局,天然气气化率达96.6%;
形成石鼓、珠晖、雁峰4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点、辅以Ⅱ类供应点的液化石油气布局,气化率达2.5%。逐步减少主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,以Ⅱ类供应站为主、Ⅲ类供应站为辅,原则上主城区内四区至少各设置Ⅱ类供应站2座,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,总数量不超过24座。
同时,要加强燃气智慧化系统的发展与建设,逐步将燃气智慧化、智能化、信息化,进一步保障衡阳市城区各类用户的用气安全。
相关规划指标详见下表:
表 1-2 主要规划指标
序号 | 指标名称 | 单位 | 2025年 | 2030年 | 2035年 |
1 | 天然气年供气量 | 104Nm3/a | 34044.40 | 42751.28 | 56120.40 |
2 | 天然气日均供气量 | 104Nm3/d | 93.27 | 117.13 | 153.75 |
3 | 天然气气化率 | % | 89.6 | 93.3 | 96.6 |
4 | 液化石油气年供气量 | t/a | 3518.0 | 5109.1 | 4377.8 |
5 | 液化石油气日均供气量 | t/d | 9.6 | 14.0 | 12.0 |
6 | 液化石油气气化率 | % | 3.5 | 4 | 2.5 |
7 | 燃气气化率 | % | 93 | 97.3 | 99.1 |
8 | 新建天然气门站 | 座 | 2 | 1 | 0 |
9 | 新建调压站 | 座 | 6 | 1 | 3 |
10 | 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 | km | 20.1 | 10 | 14.6 |
11 | 新建中压燃气管道 | km | 233.4 | 219.2 | 100 |
12 | 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| 座 | 1 | 0 | 0 |
13 | 新建燃气管理系统 | 套 | 构建市级燃气管理系统框架 | 企业SCADA与GIS系统结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