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秋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遗失声明作废
衡阳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周秋良(身份证:430102198308135564)签订的座落于雁峰区蒸湘南路111号馨桂嘉园3、4#101、103、107室(共计3套),建筑面积78.66、100.26、64.38平方米,合同编号:HY2016027612、HY2016027638、HY2016027690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遗失,声明作废。
衡阳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