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密切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,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,现将12月1日—12月5日衡阳市县(市、区)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衡南县
衡南县12.1-12.5
衡阳县
衡阳县12.1-12.5
衡山县
衡山县12.1-12.5
衡东县
衡东县12.1-12.5
祁东县
祁东县12.1-12.5
常宁市
常宁市12.1-12.5
耒阳市
耒阳市12.1-12.5
南岳区
南岳区12.1-12.5
雁峰区
雁峰区12.1-12.5
石鼓区
石鼓区12.1-12.5
珠晖区
珠晖区12.1-12.5
蒸湘区
蒸湘区12.1-12.5
三审:彭 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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